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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有偿征集村史有关资料的公告
文章来源: 开始时间:2023-06-13 结束时间:2023-09-30

       为了留存广大乡村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发展变化,挖掘和保护散落在乡村民间的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让乡愁可寄、乡思可依、乡情可系,上犹县博物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村史资料有偿征集活动,进一步完善馆藏资料体系,更好地研究村落文化,发挥资政育人的作用。

一、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

1.你所知道的乡村历史、传说等。

2.你所亲历的或听到的祖辈亲历、讲述的乡村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事件。

3.乡村的重要文物、文件、图书、传记、文史资料等。

4.在乡村中成长或居住过的名人及相关事迹。

5.乡村及所属村民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荣誉。

(二)图片、物品资料

1.老照片。能够真实反映乡村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际的景物、人物照片。

2.图册。能够反映乡村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的各类地图、规划图、设计图等。

3.数据表。能够反映乡村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级、各类数据图表。

4.绘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反映乡村的历史沿革、历史事件、风物风貌、重要人物的绘画作品。

5.记载着乡村发展历史的物品。如:书籍、文件、证件、家谱、历史资料等。

6.能够反映乡村各个历史时期发展的宣传物品。如:报刊、杂志、录像带、海报等。

7.反映乡村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物品。如:照片、图集、奖章、证书、纪念品等。

8.村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的留影。如:本人旧照片、勋章、奖章等。

9.民俗老物件。如:农具、生活器具、服装、玩具、文玩等。

10.其他具有价值的老物品以及音视频等。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字资料、图片、物品的个人和集体,上犹县博物馆接受捐赠后,根据捐赠文字资料、图片、物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颁发荣誉证书。

(三)征购。个人、团体可以自愿将文字资料、图片、物品作价转让给上犹县博物馆,转让价格经鉴定和评估确定(上犹县博物馆组织专家对拟收购文字资料、图片、物品进行鉴定和价值评估),双方签订收购协议,按约定的价格将文字资料、图片、物品所有权转移给上犹县博物馆。

(四)复制。对于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实物或资料,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翻拍,原件随后归还并赠送相关文创产品一份。

三、征集要求

1.文字资料要内容完整、表述清晰、行文流畅、没有错别字,反映的历史事件要真实可靠。

2.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照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3.各类与实物、文物相关的资料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照片即可。

4.照片资料要求为jpg格式,不小于3M。

5.各类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如果发现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6.投稿请注明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均凤(馆长),联系电话:13870732133

蓝芳梅(副馆长),联系电话:18379808299

邮箱:sybwg61@126.com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六、村史资料征集范围

上犹县131个行政村

七、使用范围

本次征集的文字及图片物品资料用于犹江风物展览使用,凡被采用的资料,均标注供稿人姓名。

参与征集的各类资料请自留底稿,投稿不退。

上犹县博物馆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