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本轮扩区调区后园区总规模677.96公顷,共六个区块,小松创业园(区块一)面积为41.7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创业东路,南至法海禅寺,西至鹰瑞高速公路,北至创业三路;古樟工业园(区块二)面积为411.0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琴江,南至古樟廉租房,西至下斜,北至工业二路、鞋服大道;硅产业园(区块三)面积为48.9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倒角湖,南至富竹坑,西至三百塅,北至旅游公路;花园食品园区(区块四)面积为13.3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G206国道,南至新G206国道,西至江西德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西侧道路,北至花园村;屏山创业园(区块五)面积为104.2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206国道,南至泉南高速,西至G356国道,北至琴江;屏山创业园二期(区块六)面积为58.7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G206国道,南至罗子排,西至江西石城智慧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西侧,北至江西石城智慧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北侧道路。
江西石城产业园区全力构建“1+2+N”产业体系(1为首位运动鞋服产业,2为主导产业,包括新材料及绿色食品产业,N为包括矿产品深加工、新型建材、矿山机械等产业的其他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相应要求,所在区域具有一定水和大气环境容量,规划区已具备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事项主要包括规划规模、规划产业和规划布局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公众可通过联系以下方式,索取《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97-7330768
评价单位:江西源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工 电话:13755686459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北大道599号品众2号楼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园区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