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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安置房安全问题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12-31 10:19:29    1、物业费是按照1.2元每平方0.3元的电梯运行费收取的,按照这个标准,麻烦自行查询一下,达到这个标准的公共设施要什么要求,既然高标准收取,那物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多次反映过,门卫系统的问题,经常就是杆子大开,这跟没有有什么区别,问就是系统有问题,有问题不解决?要么就是杆子不自动,当保安外出一会,就进不来,出不了。。。 2、高空抛物就是发生多起了,没有装监控,安全都保证不了,物业只会挨家挨户问,什么作用都起不到!2024.12.31日又发生高空抛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住建局  2025-01-13 11:55:47
  

关于朱启凤事项办理情况的回复

朱启凤女士:

您于2024年12月31日反映:“1.城南小区物业要是按1.2元每平方加0.3元的电梯运行费收取的,按照这个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公共设施需要什么要求,既然高标准收取,那物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多次反映过,车辆识别系统的问题,经常就是杆子大开或者就是杆子不自动。2.高空抛物发生多起了,没有装监控,安全都保证不了,物业只会挨家挨户问,什么作用都起不到!”等问题。

处理情况

1.根据《关于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53号)文件,城南小区服务合同内容属于四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为1-1.4元/每平方米,不含电梯运行费),四级服务标准中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包含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电梯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其它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您反映的车牌识别系统故障问题属于技防设施,需每半年保养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好率达到80%以上。2025年1月3日,物业服务企业已将小区门岗处车辆识别系统维修好,目前已无故障问题。

2.因小区规划建设时未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所以无法确认高空抛物具体楼层,所以物业企业只能挨家挨户询问。同时物业已上户向小区业主宣传高空抛物危害,并在单元通道处粘贴禁止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

3.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要进行保养,对出现故障的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同时需加强小区高空抛物的安全巡查。

 

 

大余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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