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交警大队查获得违法二轮电动车、摩托车是否可以购买?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5-29 19:48:04 请问县交警大队查获得违法二轮电动车、摩托车市民是否可以购买?能否正常上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交管大队 2021-06-02 10:18:0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请问县交警大队查获得违法二轮电动车、摩托车是否可以购买?”一函已受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在信中提到“请问县交警大队查获得违法二轮电动车、摩托车市民是否可以购买?能否正常上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因此,我大队并无被扣押车辆的出售权。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