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不结工资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4-19 18:24:39 本人于4月16日入职江西昊宇重工有限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明确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周1730元。4月18日上午我向该公司人事部刘经理提出离职,刘经理当即同意,随后我要求公司结清我一天工资,却遭到刘经理搪塞,并声称公司规定不干满七天不发放工资。在此我希望江西昊宇重工有限公司能按标准结清我上班一天的工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4-21 14:50:37
尊敬的曾耀麟先生:您在“问政瑞金”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局劳动监察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您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经协调,江西昊宇重工有限公司人事部刘经理称您办理好正常的离职手续后将支付您4月17日工资。如您后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我局劳动监察局咨询,联系电话:0797-255731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