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特岗教师退学费的政策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3-07-01 15:43:50 您好 我是一名2021年的特岗教师,我想要咨询一下宁都县是否有应届特岗教师大学学费返还政策,如果有的话应该如何申请呢,谢谢!关于咨询“是否有特岗教师退学费的政策”贴文的回复
万佳惠教师:
您好!您咨询“是否有特岗教师退学费的政策”的帖文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国家针对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定了相关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从2017年起,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2.资助标准:本科毕业生每学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标准,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12000元标准。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数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代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项中任选其中一项申请。
3.资助方式: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根据毕业生服务年数分三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时,发放代偿总额的30%;服务满5年时,又发放总额的 30%;服务满8年时,再发放总额的 40%。允许按以上年数和代偿比例合并申请发放。
4.资金负担:省财政与县级财政按照 7:3的比例负担。
5.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6.提前离开基层单位处理:未满3年、5年、8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县级教育部门取消其代偿资格。对于取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县级教育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代偿。
详细情况您也可以电话咨询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股,联系电话:0797-6817021。
感谢您对宁都教育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宁都教育。
此复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