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5-08-12 11:16:29 请问暂住证是在哪里办的?周女士:
您好!关于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暂住证在哪里办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国已取消了暂住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制度。办理居住证需先申报居住登记,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县人员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同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本人相片、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类(已在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等)、就读类(连续就读满半年)、人才类(中专以上学历等)、经商类(个人在当地投资30万及以上)等相关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根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同时交验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相片;
(三)居住地址证明:
1.自有(亲属)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
2.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
3.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如还有疑问您可以电话联系:0797-53053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兴国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4日
经办人:王连清 回复人:王连清 联系电话:1887078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