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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4-02-05 17:54:53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隆木乡民丰村村民,明邦春,我有个弟弟明邦华,现16周岁。孤儿,二及伤残,不能自理。我想问一下,关于年前慰问为什么去年有,今年没有?按理来说他孤儿二级伤残不能自理,应该达得到标准。他现在享受的是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是不是享受了基本生活费保障,其他的都不能享受了?他现在有二级残疾证。以前残联每个月有50元补助,他享受了基本生活费保障,以后都没有了,是不是?我想问一下。还有关于年前慰问,为什么去年有,今年又没有了?还有一件事我想咨询一下,是以前我们贫困户有一对一对口。扶贫对接的一个人,自从对接那个人退休后一直都没有了,是不是?现在已脱贫没有对接的人了,还是我们对接的人没有对上。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民政局  2024-02-06 17:04:2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在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的关于“孤儿补助”的问题,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已收悉,现作出如下回复:
您好!您弟弟明邦华现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补贴1360元/月,关于残疾情形现享受残疾照料护理补贴1380元/月。关于慰问对象的确定是未全覆盖,请您理解。
如有其他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797-7287007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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