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潋江湿地公园早上严重扰民行为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10-11 09:29:57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嘉福潋江府的业主。自入住以来,一直有个问题困扰:每天早上5-6点钟,就被旁边湿地公园的大爷大妈唱歌跳舞的声音吵醒,严重影响睡眠。这个问题之前也有业主投诉过,但是一直没有解决,希望领导彻查此事,还周边业主一个良好的生活的环境,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兴国生态环境局  2024-10-12 09:50:29
  

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六十四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反映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及《兴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县公安局职责第三条规定会同交通运输、城管、铁路等部门对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建议您向公安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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