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感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离职员工工资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9-01 09:38:42 我于2023年6月8日进入江西感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海的设立的驻扎点就职,2023年6月17日离职,离职后公司负责人说7月30日按时发放六月份工资,但约定时间到了并未发放工资,我通过与同事的相互询问后发现在8月11日公司已经给在职员工发放了六月工资,但离职员工工资并未发放。在8月中旬,江西感恩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海设立的驻扎点也撤离了北海,把一些员工调回了江西或者调到广西来宾那边的分公司,北海的负责人也调回了兴国,所以我们离职的员工只能通过微信和打电话的方式去询问公司法人和合伙人什么时候发放工资,但该公司以各种方式拖欠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离职后十五日内应发工资,他们以公司运转困难,或资金短缺等理由拖欠工资。我多次询问工资何时发,公司法人和合伙人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电话不接、微信是已读不回。多次无果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希望拿回我们的工资。希望看到此封信的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回复。 此致 敬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05 17:10:53
您好!
您反映的“2023年6月8日入职江西感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海设立的驻扎点就职,2023年6月17日离职工资未发”的问题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兴国县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与江西感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黄建军联系后,反映人是在江西感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海惠科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工作,其工作地点是在广西省北海市,工资由江西感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发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由广西省北海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处理。本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沟通协调,江西感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建军称将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反映人工资进行发放。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来电咨询:0797-532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