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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城县规范交通管理若干建议 已回复 类型:建议

2024-08-06 08:49:03   1、城区主干道设定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较少交通隐患; 2、城区停车位少,导致机动车停车无法正常停放,公共资源收费停车,是否合理,建议取消收费; 3、机动车礼让行人不规范; 4、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车速过快且不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意识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8-08 17:08:01
  

同志:

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1、城区主干道设定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较少交通隐患;2、城区停车位少,导致机动车停车无法正常停放,公共资源收费停车,是否合理,建议取消收费;3、机动车礼让行人不规范;4、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车速过快且不道守交通规则,安全意识差;

二、问题回复

1.城区主干道设定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减少交通隐患

由于道路建设部门在建之初,我县城市主干路设计受客观条件限制,导致我县城市部分主干路存在无非机动车道(如清华大道)或不连续等情况,下一步我大队将会同县住建、城管等部门在新建、改扩建道路时规划设计非机动车道。针对当前已投入使用的未规范设计非机动车道的主干路,我大队将组织警力对城区主干路进行摸排调研,在具备设置非机动车道条件的道路重新施划,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增设分隔带,对不具备设置条件的主干路引导车辆靠右行驶,以减少交通冲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2.城区停车位少,导致机动车停车无法正常停放,公共资源收费停车,是否合理,建议取消收费

公共资源收费是否合理:石城建设智慧停车是严格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赣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赣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赣市价费字〔2016〕35号)、《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20〕28号)、《石城县发改委关于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复函》(石发改函〔2021〕108号)等文件精神实施建设收费。

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正式运营管理以来,县城区主要道路“霸王车”、“僵尸车”占用泊位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停车秩序及交通通行情况有明显改善,道路停车更加规范化,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车辆通行率,给群众生活出行带来极大便利。我县利用价格杠杆原理坚持在早8点至晚8点高峰期收费,而晚8点至早8点免费停放,免费停放40分钟,即满足临时办事群众停车需求,又兼顾周边长期居住居民停车需求,很好的解决了“停车难”等问题。如取消收费,那石城将重现“霸王车”“僵尸车”占用泊位等问题,而临时办事急需停车车主将一位难求,交通秩序将更加混乱。

3.机动车礼让行人不规范

   一是我大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及事故等情况,经研判在西华北路、西华中路及清华大道增设了3处监控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提升机动车礼让行人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文明出行;二是我大队利用线上线下宣传,通过“石城公安交警”公众号曝光多期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我县发生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警示,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三是组织警力加密在城区道路巡逻或定点执勤,对发现有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加以查纠,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形成礼让行人的文明交通习惯。

4.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车速过快且不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差

一是我大队常态化组织警力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执勤点,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及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后续我大队将继续加大力度在学校周边道路加密巡逻,严密查纠。“七进”宣传为抓手,联合县教体局,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学校落实学生在校期间的交通安全措施,通过一校三方形成合力,共同提升未成年人文明交通安全素养,养成文明安全出行好习惯;三是结合当前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科工局对我县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进行警示约谈,加强路面管控,对发现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的,核查是否存在法改装情况对发现驾驶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恢复原状,依法处罚,并开展溯源调查,将非法改装线索移交相关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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