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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路星河庄苑小区商铺进行餐饮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05-26 11:30:02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路星河庄苑小区属于商住综合小区,于2021年7月交付,该项目在建设规划设计中商铺未设计专用的烟道。现该小区商铺有多家用于开设餐饮店,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经营项目。”及《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或者未配建专用排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项目。”的规定,请环保部门依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该行为予以查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城管分局   2022-06-10 08:53:17
  

经核实,金东路星河庄苑周边商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依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废气净化等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周边商家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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