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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补正申请书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5-07-12 15:33:29   文书补正申请书?? 致:大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邹景燕局长?? 申请人:罗庆 身份证号:362124197801053412 联系电话:13538661239 地址:江西省大余县黄龙 涉案文书:贵局2025年7月2日出具的《再次受理告知书》(编号:73号) 一、文书违法事实及补正要求?? (一)未载明具体信访事由(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21条) ??补正要求: 请书面补充原始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如:退役安置落实问题/优抚待遇纠纷/举报复核弄虚作假/举报截留盗窃入伍通知书等)及信访登记编号。 (二)未告知法定救济途径(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35条) ??补正要求: 新增独立条款明确载明: “如对办结答复不服,可自收到答复书之日起3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或6个月内向大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违反退役军人优先原则(违反《退役军人保障法》第53条) ??补正要求: 1.将办结时限从60日缩短至45日(即2025年8月16日前答复); 2.增加条款:“因申请人军人/军属名誉与权益被长期侵害,依规优先办理。” (四)未明确承办责任主体?? ??补正要求: 注明具体承办部门(如移交安置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1.《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 “书面受理告知需载明信访事项具体内容及处理依据。” ??补正时限: 请贵局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出具合法告知书(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四条)。 ??此致?? 大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申请人:罗庆 2025年7月12日 ? ??附件清单?? 73号《再次受理告知书》复印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07-16 18:53:33
  罗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2020年2月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市府信字【2020】3号)已作出复核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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