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4-11-19 13:31:06 公积金需要在那些情况下可以取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政府办 2024-11-21 14:50:56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在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的关于“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取出”的问题,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已收悉,现作出如下回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三)出境定居;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6个月;
(五)租赁自住住房;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九)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十一) 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如有其他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797-6618581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