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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各级主管单位保障山与城小区物业选聘开标工作早日顺利开展!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06-14 18:04:49   尊敬的山与城各级主管单位: 很遗憾和无奈用这样的方式与各位交流。6月10日,距离山与城小区既定物业选聘开标的前两天,看到我们业委会发出了关于湖边镇政府发出的招标暂缓《告知书》,业主群内一片不满和不解,纷纷说要向政府讨个说法。对于全程关心和参与了业委会筹备到现在的一名热心业主,我需要对相关各级主管部门从法、理、情三个方面负责地阐述我们业主的心声,请各级领导务必听民意,察民情,做实事,做正确的决定。 此次物业选聘,是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 首选业委会成立,意味着与现有物业的代管合同即终止,这有法可据。关于所说的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选聘物业一说也是无稽之谈。我们小区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在业委会的领导下和各个栋长、60名热心业主的数十日逐栋逐户爬楼敲门艰苦付出下,结合栋群接龙和给不在家业主打电话调查相结合方式,完成了2/3业主调查(有近1/3就没有去完成,工作量太大或者联系不上),且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表示对现有物业不满意,要求更换现有物业。作为一个刚成立的业委会,面对万人社区,仅仅靠业委会几个人和一些热心业主来就完成这样巨大的工作量,是令人敬佩的,这份饱含汗水艰辛的民意调查,就是真切的名意,就是业主大会。作为山与城小区各级的主管部门领导,有住在我们小区的,有在我们小区办公的,对于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如何,民怨如何,为何不折不挠数年成立业委会,请你们作为业主和领导,自己扪心自问,这份民意调查结果是不是真的,有没有虚夸?我认为各级领导不应该看到有几个人投诉,就否定全体绝大多数人的心声,枉顾民意!更不应该让已经身心疲惫的业主再来一次所谓的业主大会,而应该去主动核查业委会主导的民意调查真实性,如果真实即有效,而不是来折腾老百姓。小区的事情,以小区业主为主,合理合法合规即可。 再来论论业主代表授权业委会选聘物业一事,《劲嘉山与城业主委员会章程》第八条规定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委会可行使聘请物业一事,这是照章办事,合法合规。各位栋长和业主代表是各栋业主选出来的,代表了这栋的居民,就像我们政府的人大代表一样,一样代替这全体老百姓行使决策的投票权。为了兼顾100业主(说白了就是为了照顾极少数支持现有物业的业主情绪),业委会、栋长和业主代表,最后还是顾全大局,还是决定让现有物业参与公平竞争物业的招标,也是给现有物业一个机会,给选聘物业多一种选择。而且现有物业已经缴纳保证金,就说明他们已经认可了现有招标方式方法,人家物业都乐意公平公开公正竞标,不知道那几位投诉者投诉啥? 再来说说山与城小区招标书内容,各级领导有没有看过,有没有认真看过,里面那些重金整改投入的监控、消防、破损修护等、服务规范、工作要求等都是极大利于山与城小区,我们看到了小区能从病入膏肓转换到焕发青春的希望,关键的是物业费竟然还是十年前的价格1.2元/平米,且包含电梯运行费,这比现有物业收费直接减少了3毛电梯运行费。当初来山与城询标的有近30家物业,领取标书的有十多家,最后打保证金参与最后投标的就只有现有物业彩生活、中海、宁都逸安、森汇这4家,就可见这个招标条件多高标准,多利好业主。这来之不易的为业主谋幸福谋利益的成果,是业委会成员几个月考察、对比、谈判的劳动成果,请各级领导认真来小区体察和了解民意,不能因区区几个人的反复投诉,就让山与城小区全体业主错失这个来之不易提高幸福水平和保障生命安全的机会。 各位领导都是身居民生一线,深知哪个小区物业选聘都是有矛盾、有不解、有纠纷的,相信山与城能如此安定安稳,这与小区全体业主心心齐一致等着换个好物业离不开的,区区几个人的反复投诉(有人甚至作假信访函,被几个代签名的业主识破,居委会说会调查,至今没有给回复)算什么,不是很正常吗?为官者就要有魄力,要拨乱反正,为民请命,做老百姓期盼的实事,做利于老百姓期盼的事,这才是人民的好父母官!强烈要求各级主管单位保障山与城小区物业选聘开标工作早日顺利开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湖边镇政府  2022-06-20 09:20:57
  

尊敬的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镇作人员向华昌路居委会及山与城业主委员会核实情况。据了解,劲嘉山与城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底至2022年3月初,开展了对现物业公司服务是否满意及是否更换物业公司的业主意见调查,以此调查结果作为业主大会决议,来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违背了《劲嘉山与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业主大会决定)第4款:“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人的,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6月10日,镇党政办(社会治理办公室)向业委会下达《告知书》,责令其暂缓开展选聘物业相关工作、提供启动劲嘉山与城开展选聘物业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大会、业主参与表决选聘物业等相关资料)。待完善相关选聘程序后,召开业主大会依法进行招标。

6月15日上午,区房管所、湖边镇、司法所、华昌路居委会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在华昌路居委会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就重新选聘劲嘉山与城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及招标文件进行表决。由业主委员会出具方案,区房管所、湖边镇、华昌路居委会指导监督。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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