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县(市、区)网络问政平台! 个人中心

关于举报 北门麻里排熟卤菜店 活禽与熟食混放经营将引发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信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5-10-16 12:40:43   致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向贵局举报,位于 宁都县北门麻里排人乐超市斜对面的熟卤菜商铺,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传播风险。 具体情况与重大风险如下: 该商铺同时经营/饲养活鸡与熟卤菜加工与销售,并且将活鸡直接饲养和圈养在熟卤菜冰箱旁边,两者之间没有任何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 此举构成的双重风险包括: 1. 极高的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首要危险): 活禽是禽流感病毒的已知宿主和主要传播源。病毒通过其呼吸道飞沫、粪便、羽毛粉尘散布于空气中。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这些带有病毒的污染物在开关冰箱门和空气流通时,直接污染了本应洁净储存的即食熟卤菜。消费者购买食用后,有直接感染禽流感等病毒的风险,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对公共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 严重的食源性交叉污染风险: 除病毒外,活禽还携带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等致病细菌。熟卤菜是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再经过加热处理。一旦被上述致病菌污染,消费者食用后极易引发群体性细菌性食物中毒,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尤其对老人、儿童和体弱者危害更大。 3. 经营环境恶劣: 活禽区的异味、污水、粪便等也对熟食的感官品质和卫生状况造成了严重影响。 4. 公然违反食品安全法规: 此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生熟分开”的强制性规定,经营环境恶劣,完全无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防范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我恳请贵局能够立即派员前往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与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商铺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督促其必须将活禽经营与熟食经营进行彻底的、物理上的隔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期待你们的迅速行动与严肃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17:37:31
  

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关于举报 北门麻里排熟卤菜店 活禽与熟食混放经营将引发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信)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宁都县北门麻里排人乐超市斜对面的熟卤菜商铺依法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熟卤菜商铺名称为“刘小二卤味坊”,经营者刘江,网友反映的“该店活禽与熟食混放经营”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
1.2025年10月17日,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店经营者刘江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宁市监责改[2025]100号),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2.针对网友反映的“该店活禽与熟食混放经营”问题,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责令该店迁离活禽,不得混放经营,确保无交叉污染。至2025年10月20日,该店已完成整改。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一:2025年10月17日,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宁市监责改[2025]100号)

附件二:“刘小二卤味坊”整改图片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