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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庄村子女入学附小问题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8-26 08:18:40   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为新庄村原村民,23年女儿达到小学秋季入学年龄,23年之前新庄村的小学学位均在宁都师范附属小学宁都附小,今年就不再招收新庄村的适龄儿童了。那么为什么今年开始就给划分到河东小学了,附小不再招收了呢? 早在1997年4月15日,宁都附小根据县委印发(92)26号文件精神,与新庄村村委会关于新庄村适龄儿童学位问题签署了协议。协议内容重点以下两条: 1. 甲方(宁都附小)根据县委印发(92)26号文件精神,同意乙方(新庄村委会)新庄户籍村(居)民子女列入宁师附小学位,享受县城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为其办理学籍及升入初中考试有关手续。 2. 乙方同意按95年6月28日钟岩副县长召集的集资会议决定,新建逸夫楼投资伍万元于1997年4月15日前全部付清给甲方。 3. 乙方从1997年后迁入的新户口,甲方有权增收新户口入学者人口某某费用。 根据以上协议,户口早于1997年落户新庄的村(居)名,明确了小学学位的问题,为什么今年附小就不再招收我们村的适龄儿童?这份签署的协议是否还有效? 还是甲方单方面违反协议?或者新任领导不知晓这个情况? 教育一直都是我们非常重视的一个民生问题。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小孩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现在临近开学了,时间紧,希望领导们能急百姓所急,抓紧时间核查。 请不要随意的剥夺祖辈为新庄村适龄儿童争取享受县城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的权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023-09-01 15:35:06
  

关于“关于新庄村子女入学附小问题

贴文的回复 

叶昊网友:

您好!您“关于新庄村子女入学附小问题”的帖文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宁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宁教科体字〔2023〕195号)文件,梅江镇新庄村没有划入宁都师范附属小学,而是划入同为城区小学的河东学校。与1997年4月宁师附小与新庄村村委会签署的关于新庄村适龄儿童就学问题不相违背,理由是该协议”第五条明确规定:“本协议如有与县新的文件精神相违条款,则以县文件精神为准”。宁师附小根据《宁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次分类录取无不妥之处。鉴于您的实际困难与强烈要求,您小孩现已安排在宁师附小报名。

详细情况您也可以电话咨询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797-6839002。

感谢您对宁都教育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宁都教育。

此复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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