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4-02-05 17:44:10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隆木乡民丰村村民明邦春。我想咨询的是关于年前慰问的。我有一个弟弟明邦华,16岁孤儿,二级伤残。不能自理。为什么去年有慰问,今年就没有了?按理来说他二级伤残孤儿不能自理,应该达得到慰问的。标准为什么今年就没有?是什么原因?我想问一下如果是真的民政局局没有他的我们也没什么说。他现在享受的是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是不是享受了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其他的都不能享受了,以前有二级残疾证,有每个月50块的残联保障,现在也没有了,是不是??还有一件事就是以前我们是一对一精准扶贫都有一个人对接。现在对接的那个人退休了就一直没有了,现在是不是脱了贫就没有了?还是我们那里那个对接的人沒有对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民政局 2024-02-06 17:04:29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在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的关于“孤儿补助”的问题,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已收悉,现作出如下回复:
您好!您弟弟明邦华现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补贴1360元/月,关于残疾情形现享受残疾照料护理补贴1380元/月。关于慰问对象的确定是未全覆盖,请您理解。
如有其他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797-7287007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