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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低保的咨询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5-04 15:24:44   我叫刘月华,59岁 因我夫妻二人年老多病,我丈夫又在今年因重病不治去世,本人疾病缠身,医院诊断高血压食道炎胃疼慢性疾病,一直在服药和医院治疗。现已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膝下一儿二女长期外地居住,生活不富裕只能求于政府给予帮助,为我解决生活困难,恳请办理农村低保,以保障基本生活。 请问以上情况可以申请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民政局  2021-05-17 09:36:22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还要经过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乡镇审核等环节。根据您的描述,我们建议您到乡镇或村里去申请办理低保,如您行动不便,可委托村干部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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