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政策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4-04-09 03:29:17 大余县有奖励两万的三胎鼓励政策,我们这里怎么就没有?心理不平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4-10 11:07:30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在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的关于“南康区三孩政策补贴”的问题,赣州市南康区卫健委已收悉,现作出如下回复: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三孩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医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政策。
结合我区实际,南康区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目前暂未出台三孩相关补助政策。 如有其他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797-6612722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