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江路新市场跳广场舞扰民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03-20 20:56:06 尊敬的领导,源江路新市场里每天晚上跳广场舞音乐放的很大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学生学习做作业,希望领导能处理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城管局 2022-03-23 17:00:4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据此,广场舞噪音扰民监管处罚职权依法应由县公安部门履行。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