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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财政局尽快支付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款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1-10-25 10:35:09   本人自2021年5月20日上访,历时4个月,于9月18日工程款得以落实并通过资金审核,但至今又过一个月有余,经多次催促,县财政局仍未支付。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28号)规定,财政局已然违背相关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财政局  2021-10-27 09:40:23
  

江涛网友:

您好!

您于2021年10月25日投诉的信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信丰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没有纳入2021年预算,为妥善解决您的问题,我单位多方协调,按正常的预算调整程序完成了预算调整,并在9月中旬完成了资金审批程序。

目前,县级已审批项目的资金拨付按月进行调度,您反映的款项在予以拨付的项目范围,预计月底前能完成。我单位将在支付调度后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并将协助项目单位将资金拨付给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信丰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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