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无证经营多年危害四邻安全制衣厂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05-23 18:28:20 投诉兴国县长冈乡榔木村大发组王清在自家民房开办制衣厂对周边居民造成安全威胁,该制衣厂打着“兴国县恒盛服饰厂”的牌子招摇撞骗,欺骗群众。“兴国恒盛制衣”法人代表杨某早已因违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兴国恒盛制衣”早已不存在。王某依然打着假招牌公然从事无证经营,理应重罚!并且要深挖严查上级发包人员是否为假冒仿冒产品,是否为完整证件有生产程序的产品,防止仿冒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成为投机倒把人员的空子。 当事人不配合市场监督配合调查,依然不顾投诉和执法人员劝阻继续从事违法经营生产活动。可应当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王某处以5万元罚款并取缔。如果有不服不执行罚款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是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具体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对其进行拘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1 16:48:41
吴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兴国恒盛制衣有限公司(台港澳合资企业)早在2008年已被我局吊销。2023年11月10日王清的妻子钟秀兰在我局办理了经营场所为兴国县长冈乡榔木村大发组48号1楼店铺的营业执照,其名称为兴国县恒泰服饰厂,但在其墙上挂有“恒盛服饰”招牌,2024年05月11日钟秀兰把该执照已注销并告诉我局执法人员不做制衣了。原兴国恒盛制衣有限公司跟王清、钟秀兰在兴国县长冈乡榔木村大发组开办制衣厂不是同一主体,由于您的举报所用电话是空号我局工作人员无法与您联系掌握更多您反映的情况或证据,您可以直接与我局联系反映。我局将继续跟有关执法机关联合取缔该制衣厂,办结后我局将情况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