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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银坑镇农民工工资拖欠3年多一直没有解决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02-09 10:31:23    尊敬的于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您好! 我谨代表我父亲及其他受影响的农民工,向您提交这份投诉函。我们的父亲和其他几位农民工于三年前(2021年7月)为丁姓雇主提供了劳务,但至今他们应得的工资仍有一万多元未得到支付。我们多次与雇主沟通,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因此,我们恳请贵大队介入,协助我们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具体情况如下: 劳务情况:我父亲及其他几位农民工于三年前开始在雇主的脐橙基地上工作,工作地点位于于都县银坑镇。他们按照约定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但工资却迟迟未能全部支付。 工资拖欠情况:根据我们与雇主的约定,我父亲及其他农民工应得的工资总额为二万元多。然而,至今他们仅收到部分工资,剩余的一万多元工资一直被拖欠。我们多次向雇主提出支付要求,但雇主一直未能履行其支付义务。 证据材料:我们已收集了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工时记录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我们的投诉情况属实。这些材料可供贵大队查证。 我们深知贵大队一直致力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诚恳地请求贵大队能够: 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我们的投诉情况; 尽快介入,与雇主协商,确保被拖欠的工资得到支付; 如有必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回应和有效帮助。如需我们提供更多信息或材料,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全力配合贵大队的工作,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感谢您对农民工权益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的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人社局  2024-02-26 16:07:28
  

张成龙生:

2024年2月9日,您通过赣州市县(市、区)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我局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立案受理。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我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处理,特向您告知处理意见:

一、您反映的主要事项、要求及理由

反映您父亲于2021年7月在银坑镇脐橙基地做事,被雇主拖欠,要求结清。

二、调查处理意见

由于您反映的事项已超过两年劳动监察时效,且双方为劳务关系,不在我局受理范围内,我局已告知您将下发工作函至银坑镇政府共同协调您反映的问题,若协商处理未果,您可取证之后携带相关材料争取前往于都县人民法院起诉该雇主。

此复。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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