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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镇翡翠谷小区捷迅物业合同未公开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11-17 14:57:35   1、2023年11月1日翡翠谷小区物业由翡翠谷物委会直聘,本小区业主多次要求物委会和捷迅物业公开物业合同,一年始终没有公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定期向业主公开服务信息,包括合同内容。本人已缴纳全额物业费,物业公司的义务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11-21 16:55:57
  

邱女士:您好!您在“问政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物业企业已在物业办公室公示物业服务信息和物业服务合同,您可至物业办公室查看!

二、处理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物业企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问题,为小区营造干净、有序的小区环境 。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联系电话:0797-8199646


    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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