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溪社区安置地被非法占用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5-06-20 18:26:08 我是桐溪社区居民,现就社区安置地被非法占用一事向贵局举报,2025年3月初,未经批准,擅自抬高路面,并在该区域种植蔬菜,严重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社区规划,侵占公共空间,导致周边居民通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区域指由全体业主或集体共同所有的非专有部分,包括政府预留的安置地、公共绿地、道路等。安置地作为政府为拆迁补偿预留的公共用地,其所有权通常属于集体或国家,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恳请贵局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然资源局 2025-06-26 10:25:17
关于兴国县埠头乡桐溪村社区安置地非法占用举报件调查情况报告
2025年6月20日接到网络问政平台问题编号2006080456:“兴国县桐溪安置区居民李欣反映:我是桐溪社区居民,现就社区安置地被非法占用一事向贵局举报,2025年3月初,未经批准,擅自抬高路面并在该区域种植蔬菜,严重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社区规划,侵占公共空间,导致周边居民通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区域指由全体业主或集体共同所有的非专有部分,包括政府预留的安置地、公共绿地、道路等。安置地作为政府为拆迁补偿预留的公共用地,其所有权通常属于集体或国家,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恳请贵局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的举报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兴国县埠头乡桐溪村桐溪安置区李某房屋前的空地,与举报人李欣房屋相隔一条居民出行的公共道路,李某在该块土地上的堆土高于路面,用于种植蔬菜,堆砌了砖块与道路做简易隔段,未占用公共道路,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左右,土地类型属于城镇住宅用地。举报人反应的“破坏社区规划,侵占公共空间,导致周边居民通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向城市管理部门或小区物业反映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