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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良九年制学校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工程工程款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4-13 18:46:47   为何迟迟不拨付剩余工程款项?3年的时间一而再再而三的信访都是拖延推诿这就是政府部门的效率?教科局推财政局,财政局诉苦财政没钱,工程款的资金每次投诉都拨付那么三五万,这部分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的,将对机关、事业单位追究责任。 还请县财政给一个款项交期,如果不能够解决此问题,将进一步上访至上一级单位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教科体局  2023-04-17 10:26:21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内良九年制学校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负责人吴德仁经江西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全权负责该工程的建设,2017年2月20日开工,2018年12月11日竣工,由于施工单位未能如期提供相关备案资料,项目直到2021年2月7日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业主方在2020年12月28日就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的80%;施工单位于2021年7月12日向审计部门递交相关资料,审计部门于2021年8月7日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施工单位于2022年1月递交了工程结算款15%拨款申请,2022年12月递交了工程质量保证金拨款申请表。在此期间,业主方分别于2022年8月拨付了45650元,2022年11月拨付了100000元,2023年2月拨付了43866元。截止目前,施工方共计申报工程进度款2992022元,已拨付工程款2597225万元。

二、处理意见

我局将继续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协调,待工程进度款拨付到位时,第一时间将联系施工单位及信访人,共同处理好信访人剩余工程款事项。

 

 

                            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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