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坑乡三和村上新屋组五保户谢金秀”自理”改”失能”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4-04-28 11:49:11 领导好!珠坑乡三和村上新屋组五保户谢金秀,去年9月6日肝癌复发,一直到现在进进出出县医院。现在还在县医院外科2楼肿瘤科206病房!医生诊断肝癌肝腹水肝性脑病,安宁疗护已经签了2次了!现在咨询以下事宜 1,五保册上的生活状态为”自理”,肝癌复发到现在已经失能了,需要24小时陪护!需要重新评估鉴定生活自理能力,更改状态为”失能”!请相关部门派人,来县医院外科2楼肿瘤科206室,现场重新鉴定评估,给领导们添麻烦了! 2,谢金秀的监护人谢定金,有去村里报销陪护费用。听说一年只能报销一次,去年一直没空去村里报销。今年去村里报销了,金额为3000元整,一直未到账,麻烦核实一下是否打款?何时到账?24小时护工阿姨工资为240元包住不包吃,需要这3000元陪护费来发工资,给领导们添麻烦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珠坑乡 2024-04-30 14:35:08
珠坑乡三和村上新屋组谢金秀为分散特困供养户。1、五保册上的生活状态要出院后,需经民政工作人员上户进行重新评估,确定具体情况,再进行更正。失能标准为:至少满足无法自主吃饭、无法自主穿衣、无法自主上下床、无法自主如厕、无法室内自主行走、无法自主洗澡六项中的其中四项;2、护工费用应向珠坑乡民政所申请,目前乡民政所已将情况上报,补贴标准为每住院一日100元,费用未到账是县民政局还未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