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何时出具裁决书?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05-27 16:31:13 2021年9月14日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我的仲裁申请书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本人定于2021年12月7日9时0分在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302室开庭审理,因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进行缺席审理。可如今已经5月27日,距离开庭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71天,我却还未收到裁决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人社局 2022-08-09 1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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