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抵押登记面积与果园实际面积严重不符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1-10-11 09:59:59 我公司系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于2015年12月23日在信丰县果茶局办理了果园抵押登记(抵押人:信丰县南方农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赣州市金盛源担保公司),抵押登记面积1880亩。之后由于借款人无法还款,我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为其向信丰县农发行代偿1626.48万元,并于当年9月18日向赣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立案,目前该果园经法院司法拍卖成功,但买受人如今向法院提出异议,经买受人委托测绘,该果园实际面积仅为736亩,与当时抵押登记的1880亩相距甚远,此事已严重影响到我公司的合法利益,请你局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给与我司回复,同时我司不排除保有对你局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08-25 16:11:25
一、2011年11月,信丰县南方农业有限公司申办果园证时,提供有2011年10月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有庄高村委会签字及盖章,并附有万分之一地形图,标明四周界址。
二、信丰县南方农业有限公司就该果园申报办证面积1880亩,并提供有标明四周界址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受当时技术水平和工作条件限制,我中心(原县果茶局)只能依据《山地租赁合同》和标明四周界址的万分之一地形图进行办证。
三、你或赣州市金鼎源担保公司如对该果园办证面积及四周界址有异议,可以向该果园《山地租赁合同》签约双方嘉定镇庄高村委会和申请办理果园证提供《山地租赁合同》的信丰县南方农业有限公司提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