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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类慢性病在医院拿药不合理的问题 已回复 类型:建议

2025-05-16 22:32:53   由于慢性病是个长期服药的过程,近年来医院和相关部门规定一个月只拿一次,偏远地区和外出的慢性病群体诸多不便,在创收的同时希望更加便捷的服务这个群体,请领导们酌情考虑一次拿两个月。谢谢!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医疗保障局  2025-05-20 16:56:31
  尊敬的刘观忠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关于各类慢性病在医院拿药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患者诊疗需要和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我分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就有关问题向您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来电咨询:0797-531201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兴国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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