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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不作为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2-11-08 16:47:53   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于2022-06-22收到本人投诉:本人于2022.1.28日在抖音平台下单定购买床一套,我在2022.2.27收到商家发来的商品,发现收到的货与下订单时候商品图片的材质、色彩、式样严重不符,我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发图片等方式联系了该商家。商家加我微信联系了处理方案,我默认了商家的处理方案(以上有相关截图证据);但是事情不是我心想的,商家没有按照方案兑现承诺,从2022.3.10起仅仅收到一些杂七杂八的所谓配件,色彩多种多样,多次通过抖音平台客服处理都没有成功,发展到商家还通过电话方式对我人身攻击、谩骂。我的诉求是按照订单图片要求发货,依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假一赔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但是2022-08-24回复商家联系不上,拟列入经营异常。同样的问题投诉到平台所在地北京市场监督管理,2022-05-31经调解,商家拒绝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我局终止调解。建议您向涉案商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可以通过其他司法途径继续维权。强烈要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依法依规帮我处理为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1 17:15:16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处理。经调解,商家称您已经使用了长达7个月 ,影响二次销售 ,不同意退货退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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