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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要求上犹工业园的乐丰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补缴本人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在职期间的社保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03-25 20:15:36   本人于2020年4月入职位于上犹县工业园经二路的乐丰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在职期间,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本人和公司沟通,公司明确表示补缴不了。本人2024年1月已离职,2024年1月10日,本人在赣州市民热线12345上投诉。1月16日,上犹县黄埠工业园管委会回复:“乐丰公司表示您入职半年转正后按照公司章程正常缴纳了养老保险。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属于疫情期,公司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经济困难,相关保险按照县里相关政策无需缴纳或暂缓缴纳,且现超过时限已无法补交。”本人查阅过上犹县疫情期间社保政策,并没有说明疫情期间企业无需缴纳社保。2024年1月12日本人提交材料(工资流水,在职期间工作记录,打卡记录)到税务局。2024年2月26日,到县人社局投诉该问题。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该问题依旧没有解决。希望相关部门督促解决。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人社局  2024-03-27 17:32:31
  余海燕女士,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24年1月12日你前往税务局反映此事,税务局受理了你的资料。2024年1月31日县社保中心稽核人员协同税务工作人员前往乐丰科技下发稽核通知书。2024年2月26日你前往人社局反映此事,我局于次日与税务局前往乐丰了解情况。2024年3月7日,我局召集税务局、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人员专门就此事进行研讨。2024年3月13日,我局再次前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就此事进行沟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表示将会再次与企业就补缴社保一事进行协商,并与我局约定拟定于将于近期一起联合约谈乐丰企业负责人,尽快将您的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如此次协商再次无果,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手段对此事进行处理,并责令乐丰科技依法依规补缴您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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