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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赣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5月17日信访的“赣县湖江镇夏府村老村土地开发项目”(多人联名申请)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3-08-14 14:18:40   联名申请人1:谢路遥身份证:362121195802224019、联名申请人2:谢名翔身份证:360721199007024017、联名申请人3:肖新华身份证:362121196510274019、联名申请人4:肖国亮身份证:360721199401314012、(以上联名人住址均为“赣县区湖江镇夏府村中街组”)一、夏府老村土地开发项目5月17日提出信访:1、该项目没有相关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具体哪天到期日不清楚、也没有约定到期后相关土地如何处理、相关村民已变为股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村如何做到财务公开、后续开发收入如何向股民分红?【注:本1大条目前比较重要,因为这些问题镇和村都不正面回答,互相搪塞过去,所以才会造成矛盾】。2、镇在5月24日的wd文件回复中,有不合理之处:①【在“相关户主会议”的通知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只有镇村委等的工作群,而不是村民公开的群,且当时外出务工不在家的户主也没有全部通知到位】、②【“村干部在环境整治前电话通知村民”的截图证据只有两通电话记录截图,没有录音等证据,当时电话谈话内容外人不得知容易造假,故通话记录截图不具有相关真实性】、③【“土地租赁补偿明细”截图打了大量马赛克,是否为当年的补偿表还是临时做出来的表格,周边几户人家表示以前没有见过此表】、④【相关土地到期后续问题、财务如何公开、后期收入股民如何分红等问题在微信与镇负责人沟通,都搪塞过去,均以回老家来当面谈等为由不回答,语气也是显得不耐烦!】。3、镇回复的租赁补偿标准和村回复的不一致:①镇回复10199元是20年土地租金,但是当年并没有青苗费。村里书面回复的是“共20年,1万元/年,可计算得出共20万(此项后面村解释过说是说错了应是20年共1万,是工作疏忽还是哪个是正确的金额?)”、②村书面回复的“宅基地0.5元/平方米已付一年,余款正在努力争取中”,对于这个余款项镇和村均未作出回复,相关村民也没有收到过剩余宅基地,由此可见“夏浒村老村土地开发项目”确实有未结清的补偿,不回复不解决?且0.5元/年的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判定的,这么低?二、白蛇龙征地项目:1、05月20日提出的白蛇龙征地相关信访镇村均无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区政府办  2023-08-30 17: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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