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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政大余 )关于大余县人才购房补贴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3-04-18 11:52:34   (问政人信息:吕小姐 137******32)大余县户口在大余工作,因为分支机构的原因,故社保缴纳在南昌,人是在大余县工作的,为什么不能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请问怎么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县住建局  2023-04-21 16:08:22
  吕小姐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话咨询过关于申请大余县人才购买首套房新建商品住宅奖励的相关事项,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了吕小姐申请人才购买首套房奖励的相关事宜。根据余才住办字〔2021〕1号《大余县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奖励实施细则》第三章申请条件第2条要求:申请人在我县创业或我县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并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同时根据县人社部门对人才认定的标准“以社保缴纳关系来认定劳动关系。”吕小姐虽在大余县工作,但社保在南昌缴纳,未在大余县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大余县人才范围,故不符合申请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奖励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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