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亲亲幸福里楼盘夜间浇铸混泥土噪音扰民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1-03-27 09:11:38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石城县亲亲幸福里楼盘临近的家和苑小区的居民,我们深受夜间噪音干扰!请求把我们从噪音干扰的苦海中解救出来。石城县亲亲幸福里楼盘夜间浇铸混泥土噪音严重扰民! 今年3月1日、3月26日夜间10点后浇铸混泥土至深夜,3月12日夜间浇铸混泥土至次日凌晨。混泥土夜间浇铸产生的轰鸣声非常大,严重影响临近家和苑小区一百多户居民的睡眠!干扰别人夜间睡眠,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等于杀人害命! 3月12日、26日夜间浇铸混泥土,该楼盘当天张贴了告示,是否表明施工扰民是得到了石城县住建局的批准!如果是这样,那么为亲亲幸福里开发商所谓特殊作业而不惜侵害临近居民起码的夜间睡眠权,于心何忍!我们连最起码的夜间睡眠都得不到保障,你们官员就这样子“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而行政的吗!? 你领导大笔一挥批准施工,我们居民夜不能寐受煎熬!你施工方,机器一开心里乐,临近的居民却遭殃!你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你们什么滋味!! 夜间睡眠大于天啊!!如果是抢险救人,夜间防空,人命关天和国家安全,再大的噪音我们要忍受。仅仅是为了所谓的特殊作业就不顾及我们的夜间睡眠!这是损人利己的恶毒行为!恳请石城县相关领导积德行善制止该楼盘对我们的不法侵害! 一天24小时,施工队“特殊作业”浇铸混泥土,为什么就不能安排好安排在早上7点到夜间9点这14个小时进行呢!?再特殊一点,安排在早上6点至夜间10点这16个小时完成特殊作业!!为什么一定要在夜间10点至凌晨6点进行呢?有那么特殊吗!!这夜间8个小时是人最起码的睡眠时间啊!! 恳求领导要求该楼盘谋划好浇铸混泥土的时间,坚决避免夜间施工!只要心里有他人,有“不害人”的心,就一定不会出现夜间施工扰民的事故发生!事在人为,不可能做不到! 恳请领导们在执政时把保证居民夜间睡眠放在先考虑,把施工方特殊作业放在后考虑!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我们要睡觉!!该楼盘停止夜间浇铸混泥土等夜间作业噪音扰民行为!终止对我们的不法侵害!!关于石城县亲亲幸福里楼盘夜间浇筑混凝土噪音扰民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2021年3月27日,收到该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针对投诉人反映亲亲幸福里今年3月1日、12日、26日夜间施工问题,局执法人员于3月30日下午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亲亲幸福里位于石城县家和苑小区东侧,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71000平方米,设计共有8栋居民住宅楼。该楼盘业主为石城福全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西石城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供应商为石城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项目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60735202****10101),于2020年9月开始施工,预计今年8月份前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现场勘察情况
亲亲幸福里西侧为赣江佳苑和家和苑小区,该工地的8、9号楼距此两小区最近,距离50米,东、南、北三侧没有居民区。经查实,投诉人反映3月1日夜间施工是该工地2号楼四层柱和五层板混凝土浇筑,浇筑方量为80立方米,计划早上8点开始浇筑,因混凝土供应方原因和泵车设备故障导致施工至当晚12点半;3月12日施工是对9号楼承台及地下室浇筑混凝土,施工方量为1000立方米,施工时间早上8点至凌晨12点30分;3月26日对7号楼六层柱和七层楼面浇筑混凝土,施工方量为约230立方米,当晚12时施工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六十三条第四款‘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该工地3月12日、3月26日向县住建部门和我局提出了夜间施工申请并获得批准,申请后向赣江佳苑、家和苑小区内夜间施工情况进行了公告,3月1日是因设备故障导致未来得及申请夜间施工,此三次夜间施工我局未接到附近居民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会同县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申请严格把关,杜绝不必要的夜间施工。责令施工单位江西石城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夜间施工频次。针对近期群众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反映强烈问题,我局于3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夜间巡查,对发现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