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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锻造巡察“尖兵”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22
  □李明生

市县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近年来,赣州经开区坚持把建好建强巡察干部队伍作为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全覆盖的有力抓手,紧扣巡察干部选配、教育、管理三个环节,探索出“3+3+3”工作模式,着力建设一支党性纯、业务专、素质高的巡察干部队伍,把巡察队伍锻造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前哨”和“尖兵”。

人才选配“三结合”,择优配强巡察人才库

坚持选好人、用对人原则,严把入口关,优选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优、协调能力强、原则性强、敢于较真碰硬的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队伍保障。一是巡察人才库组建结合多因素考量。坚持高标准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合理搭配巡察人才结构,把巡察岗位作为干部“赛马”的重要平台。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政治素质,结合专业素养,从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扶贫、社会事务等部门和乡镇遴选了94名优秀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并建立了巡察组副组长库、巡察专业人才库。目前,全区巡察人才库新老搭配合理,专业人才丰富,队伍结构总体年轻化,平均年龄为37岁,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抽调人员结合所在单位工作实际。赣州经开区作为全市主攻工业的主战场,同时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事务。由于编制数相对较少,“人少事多”矛盾比较突出。巡察人才库干部又是优中选优,往往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长期抽调难免影响原单位业务工作。为此,经开区每轮巡察采取“一次一抽调、一次一授权”的方式组建巡察组,并建立抽调巡察干部事前会商制度,在酝酿巡察人员组成前期,与巡察干部所在单位开展“点对点”沟通协调,让巡察干部所在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工作安排和交接,避免抽调人员导致工作空当,取得巡察干部所在单位的最大支持。三是巡察分工结合巡察干部个人专长。充分发挥干部专长,让巡察成为干部展示自身能力、提升自身素质的大舞台。分别组建党务、纪检、财务、信访等专业小组,由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巡察干部分别带组负责,各专业小组之间既各司其职,又灵活穿插、协同作战。年轻干部在不同小组接受锻炼,掌握多方面知识,从而提升巡察人才库整体能力和素养。

培训锻炼“三突出”,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

注重巡察干部能力提升,通过集中培训、专业培训、实战锤炼、新老帮带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巡察干部开展巡察工作指明方向、教授方法,依规依纪依法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常规培训突出素质全面提升。坚持每年举办1次业务培训班,集中巡察人才库全体干部进行系统性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以及巡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程序,教育巡察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巡察人才库全体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巡察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共举办2次集中轮训,参训人员达204人次。二是巡前集训突出实际工作需要。针对每轮不同巡察对象和巡察侧重点,坚持每轮巡察前开展一次业务集训,组织即将投入巡察工作的巡察人员开展更加富有针对性、实用性的集中突击,力求在短时间内让巡察干部获取胜任该轮巡察工作的知识积累,着力提高开展巡察监督特别是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开展区属国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等专项巡察前,均邀请了相关领域专家为巡察干部进行专题授课,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巡察运转突出规范化实施。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巡察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组织监督、执纪监督、审计监督等与巡察监督深度融合的联动机制的暂行办法》《巡察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巡察配套制度规定,从严监督管理巡察干部,坚持刀刃向内,实行回避制,签订《保密承诺书》,巡察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人情干扰,把“打铁的人”锻造成“铁打的人”。编印了《巡察有关文稿模板》操作手册,对进驻前、进驻期间、汇报阶段、反馈和移交阶段、整改阶段等巡察全过程的文稿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全体巡察干部学习领悟,推动落实。在巡察期间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日常管理,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巡察考核“三挂钩”,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巡察打造成锻炼培养干部的“大熔炉”,点燃巡察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真正打造一支能吃苦、能奉献、能担当、能战斗、能创新的巡察铁军。一是巡察考核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科学设置巡察考核指标,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各单位推荐干部参与巡察、巡察干部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巡察干部发挥作用等情况纳入考核。同时规定抽调参与巡察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对巡察干部所在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激发各单位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内生动力,有的单位主动提出派出巡察干部,不少巡察库人才主动要求参加巡察工作。二是巡察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将巡察考核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不仅影响单项和总体工作的考核排名、评先评优,更直接与每一名巡察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全体干部的经济利益相关联,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三是巡察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每轮巡察结束后,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由巡察组对抽调参与巡察的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定级,按照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并出具书面结论,存入干部个人档案,颁发荣誉证书,每两年从被评为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的巡察干部中评选优秀巡察干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7年以来,有34名巡察副组长库、人才库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树立了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巡察干部中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利剑出鞘正风纪,滴水穿石向深行。自2017年以来,赣州经开区党工委共组织开展8轮巡察工作,覆盖全区47个单位党组织,覆盖率达72.3%,发现各类问题595个、问题线索86条。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已立案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26人,其他组织处理17人,退缴各类违纪款1198426.09元,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为打好六大攻坚战、建设“一区三基地”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作者系赣州市委常委、赣州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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