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依申复〔2024〕1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张晶: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您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的关于“龙口镇政府2022年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的财政补贴费用数据清单”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答复如下:
经检索查找,您申请公开的上述信息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答复。
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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