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兴住建依申复〔2024〕第8号
张晶: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您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的关于“本地区2024年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征地拆迁补贴发放情况以及补贴标准、人员等具体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制作、保存或者最初获取的信息,非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据初步判断,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可能掌握相关信息,建议您依法依规向兴国县自然资源局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49号;联系电话:0797-532289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答复。
兴国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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