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住建依申复〔2025〕第1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邹德林:
本机关于2025年1月20日收到您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的关于“兴国县新市民公寓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和物业入驻小区招标备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上述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制作、保存或最初获取的信息,非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据初步判断,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可能掌握相关信息,建议您依法依规向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城西街188号;联系电话:0797-532240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了解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答复!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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