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兴府办依复[2024]第6号
吕晓玲:
本机关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您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的关于“长海云府小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4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答复如下:
1.您申请获取长海云府小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人防工程使用证的信息内容。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制作、保存或者最初获取的信息。据初步判断,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告知。建议您依法依规向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地址: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联系电话:0797-532207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您申请获取长海云府人防区域总平面及人防建筑设计施工图的信息内容。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制作、保存或者最初获取的信息。据初步判断,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告知。同时人防工程属国防战备设施,人防工程图纸中包含工程的详细设计、结构和防护措施等信息,属于“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不予公开。建议您依法依规向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地址: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联系电话:0797-532207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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