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依申请公开
秦伟同志:
本机关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您提交获取龙府办发〔2021〕39号、龙市府办字〔2020〕6号文件的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予以公开。以上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发送至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中,请及时查收。
如对以上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龙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龙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