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 2024年度兴国县辖区内319国道922公里850米处因驾驶员超速开具的行政处罚单数量及罚款总金额
申请时间  2025-03-12
申请内容 一、2024年度兴国县辖区内319国道922公里850米处因驾驶员超速开具的行政处罚单数量及罚款总金额。二、2024年7月31日当天被处罚有多少?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意见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黄水长:
       本机关于2025年3月13日收到您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关于“2024年度兴国县辖区内319国道922公里850米处因驾驶员超速开具的行政处罚单数量及罚款总金额”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规定,您申请公开的“2024年度兴国县辖区内319国道922公里850米处因驾驶员超速开具的行政处罚单数量及罚款总金额”及“2024年7月31日当天被处罚有多少”两项信息,不是本机关已制作或者最初获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答复。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