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 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情况
申请时间  2025-02-08
申请内容 1、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2、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的企业数量。 3、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采购合同。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报告。 5、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验收报告。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意见  

温扬敏

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于202528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的企业数量,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于2021年启动,2021年共刻章986套,资金总额为157760元;2022年共刻章1195套,资金总额为191200元;2023年共刻章1178套,资金总额为215600元;2024年共刻章1113套,资金总额为222600元。

您申请公开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和审查,该政府信息公开后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平竞争审查适用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属于具体行政行为,非抽象政策制定,故未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据本项目所适用的政策文件及操作流程规范,不存在针对该项目的专门验收审查环节,因此不存在您申请公开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报告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兴国县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项目验收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依法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