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 龙南市工信局就暂存保管及处置5500吨伴生放射性废渣进行公开采购(招投标)的公告(文件)
申请时间  2024-02-06
申请内容 我们了解到2023年龙南市工信局就暂存保管及处置5500吨伴生放射性废渣的服务签订了合同。但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和龙南市人民政府招标公告页面没有查询到相关采购(或招投标)公告及结果公告。《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特向贵局申请信息公开,希望能够取得相关公告。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意见   张文博先生:
本机关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您通过在线□信函□传真要求获取龙南市工信局就暂存保管及处置5500吨伴生放射性废渣服务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的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不存在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核实,龙南市工信局暂存保管及处置5500吨伴生放射性废渣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的规定,故龙南市工信局暂存保管及处置5500吨伴生放射性废渣服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龙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