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兴府办依复〔2024〕第16号
赵勇: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您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兴国县近两年所有乡镇柑橘种植面积”信息,本机关予以公开(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3年兴国县各乡(镇)柑橘种植情况汇总表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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