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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福云墅项目存在虚假宣传情况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4-05-27 11:12:1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赣州经开区房管所  2024-06-05 20:09:39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华旅置业反馈1、信访人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根据《商品房认购协议》第六条关于定价的约定,在预订期内,乙方不前来签订《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商品房买卖属市场行为,按双方约定履行。2、关于违规改建虚假宣传,建议信访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监稽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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