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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患者在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治疗报销问题 已回复 类型:咨询

2021-04-20 18:14:1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2021-04-26 15:02:59
  

钟志杰同志:

    您好!

经了解,您的弟弟,确诊为白血病,民政部门于2月认定其为低保人员,享受相应和医疗保障待遇。认定低保之前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待遇享受,认定低保之后的医疗费用,按赣州市城乡贫困人口“四道医疗保障线”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由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目前暂时不支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之外的补充保险的医疗费结算,剩余费用还需携带相关费用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报销事宜可联系赣县区医保局0797-4440029

另我市为减轻贫困患者就医压力,已经按要求规定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贫困人口的住院治疗免收住院押金,患者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水平合理选择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经办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保障好全市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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