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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心城区中小学命名 已回复 类型:建议

2018-02-04 14:37:0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教育局  2018-02-08 11:19:47
  

您好!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您提出《关于规范中心城区中小学命名的有关问题》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苏区振兴发展快速推进,城市框架不断扩大,人口大量集聚,生源骤增,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学校建设加快。近几年来,中心城区新建中小学10余所,避免学校命名不规范而造成混乱,经调查,目前,学校命名主要方式为:

一是依据市政府200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精神:赣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所在街道、社区命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名称最后一个词为“学校”二字。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和民办一贯制学校基本遵循此原则,如赣州市文清路小学、赣州市大公路第一小学、赣州市红旗大道第二小学、赣州市文清实验学校等;老城区内赣州市第二中学、赣州市第七中学,赣州市第九中学和章江新区章贡中学、赣州经开区黄金中学等。

二是从历史、人文和学校发展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各区乡镇只设有一所公办初中学校,以所在乡镇进行命名,如水西中学、沙石中学、沙河中学、蟠龙中学、潭口中学等;

三是为进一步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近年来,中心城区采取“名校+新校”、强校扶弱校的形式,推进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以“XX小学+校区”方式进行命名,如文清路小学叶坪路校区、大公路第一小学绵江路校区、红旗大道第二小学三明路校区、章贡中学京九路校区、赣州经开区黄金中学分校等。

四是中心城区在规划新建中小学校时,为方便办理前期各项报建手续,同时方便公众了解新建学校所在位置,拟新建学校均以规划道路名称为学校暂定名,如阳明中学、赞贤路中学、天骄中学、新路完中等。待学校建成后,将根据相关规范重新命名。

今后,我局将指导中心城区探索更加合理的学校命名方式,进一步规范新建学校命名,提升学校名称内涵,助力我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凸显城市形象。



赣州市教育局

2018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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