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档案《同意调出函》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18-01-24 00:01:3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教育局 2018-01-24 09:59:42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经查询您的学籍档案于2011年7月20日转我办保管至今,由于您的人事关系不在我办,我办不具备出具《同意调出函》的资格。建议您将学籍档案转至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转为人事档案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同意调出函》。
如您还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797-8239255。谢谢!
赣州市教育局就业办
2018年1月24日